弗洛伦斯打心眼里认为,苏联纵然有千般错处——毫无疑问,与其说那是用心险恶的步步为营,倒不如讲它笨头笨脑,效率低下,处处设防——然而究其根本,在世界范围内,它是一股创造福祗的势力。它曾经,而且向来都谋求解放被压迫者,勇于反抗法西斯主义和贪婪的资本主义的蹂躏。拿它与纳粹德国相提并论,真叫她恶心。在维奥莱特的理论中,她认出了典型的亲美宣传口径。她对母亲很失望,甚至还把这话说出了口。
至于她父亲的观点,不过就是生意人的那点觉悟罢了。若是灌下半瓶酒,他遣词造句就会显得尖锐一点:哈罗德·麦克米伦一点儿劲都没使便放弃了帝国,他是个傻瓜;没有强行对工会限薪,他是个大傻瓜;对欧洲佬卑躬屈膝,求着加入他们那个用心险恶的俱乐部,他真是个可怜巴巴的大傻瓜。弗洛伦斯发觉,跟杰弗里对着干更难。在她幼时享受的种种特权中,最突出的就是那份热烈的、原本也许该倾注在一个兄弟、一个儿子身上的关切。去年夏天,她父亲下班后定时开着他的“汉堡”车来接她,好让她一过二十一岁生日就能拿到驾驶执照。可她没通过。从五岁开始上小提琴课,暑假里在一所专业学校里进修,还有滑雪课、网球课和被她断然拒绝的飞行课。除此之外,还有那些旅行:就他们两个人,在阿尔卑斯山、内华达山和比利牛斯山远足,那些特别招待会,那些到欧陆城市里住一晚的商务旅行——在那些城市里,她和杰弗里总是住最高级的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