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殴打那女孩的人不是你?”
“不是。”
“你说有一天晚上你到达别墅,发现她已经离开了?”
“是的。”
“她是收拾了行李离开的吗?”
“是的。当时看来是这样。”
“也就是说,她所有的随身物品和行李,以及她整个人都不见了?”
“是的。”
“但她回到家的时候,没带任何随身物品,而且只穿了贴身裙子和鞋子。”
“我是很久之后才知道这些的。”
“你是想让我们理解为,你到达别墅后,发现那里整整齐齐,空无一人,没有任何匆匆离开的迹象。”
“是的。我看到的正是那样。”
当传唤玛丽·弗朗西丝·查德威克出庭做证的时候,她人还没出现,法院里就一片轰动。显然,这就是所谓的“那个妻子”,甚至连那些在法院门外张望窥探的好事者也没想到还会有这样的下酒小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