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偿还了对那死去的男孩儿B7所欠下的债。
布莱斯亲切地向他问好,说他看起来精神很好(不能信,因为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他也这么说),随后建议他去汉普郡,回答一下刚从汉普郡警局送来的指控。
“好吧,长官,你看起来也很好。我想先处理肯里克的谋杀案。”
“什么?”
“我都写在报告里了。”格兰特说着,就把四页纸放在了布莱斯的面前,那是他星期天在家所写的得意之作。
当他把这东西放下时,恍惚中想起,自己曾计划用一鸣惊人的方式把辞职信放在布莱斯的面前。
假期中,一个人会产生多么怪异的想法。
他要辞职,去做个牧羊人什么的,还要结婚。
多么惊人的想法!惊人至极的想法!
他们年纪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之夜,都是处子之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话说回来,这个坎儿向来都不好过。在一所乔治王时代风格的旅馆里,他们坐进底层的一间小起居室吃晚餐。透过敞开的门,看得见隔壁房间里有一张四柱大床,很窄,床罩纯白,其铺展的平整程度颇为惊人,仿佛这活儿不是人类的手能做成的。爱德华没说起他以前从未住过旅馆,而弗洛伦斯呢,自小随父亲多次出游,住旅馆是家常便饭。反正乍一看,他们俩都兴致盎然。他们先前在牛津圣马利教堂举办的婚礼进展顺利:仪式庄重得体,婚宴热情洋溢,在中学和大学里结交的朋友哑着嗓子声声送别,听来暖人肺腑。她的父母并没有对他的父母盛气凌人——他们先前是白担心了一场,而他母亲的举止好歹没有离谱太远,也没有把此番出席的目的忘得一干二净。一对新人坐着弗洛伦斯的母亲的小汽车离开,傍晚抵达位于多塞特海滩边的那家他们订好的旅馆,彼时的天气,在七月里算不得上佳,也不能说与婚礼气氛配合得完美无暇,但也全然合人心意了:天上没下雨,他们本想坐到屋外的露台上吃饭,但弗洛伦斯觉得天还不够暖和。爱德华倒觉得不妨事,不过,他素来谨守礼仪,自然不会在这样一个夜晚跟她作对。